贯彻新义务教育法 促进教育和谐发展
区社会事业局 茅雪鹤
近几年来,我区教育事业在区委、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,经教育战线同志们的共同努力,取得了历史性的跨越,教育整体实力有较大的提高。教育的结构和布局渐趋合理,办学条件明显改善,优质教育资源逐渐丰富,教育水平稳步提高,队伍素质得到提升,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。但是由于我区教育基础薄弱,教育经费投入还需加强,教育发展的区域性不平衡问题尚未缓解,优质教育资源供求矛盾仍较突出,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。
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。建设和谐教育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子工程,也是基础工程。而涉及教育和谐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三个:公平问题、质量问题、效率问题。新修订的《义务教育法》揭示了解决办法:以教育均衡解决公平问题,以素质教育解决质量问题,以新机制解决效率问题。这为我区教育打破发展瓶颈提供了契机。我们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,更要贯彻实施好,并以此促进我区教育和谐发展。
一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。推进素质教育是贯彻落实《义务教育法》的有效途径。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素质教育的认识,研究推进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。按照国家新的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课程标准,优化课程设置,提高教师素质,改进教学方法,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将素质教育贯穿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全过程。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家长、社区有效参与素质教育的新机制,充分利用和挖掘资源,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。
二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。教育均衡发展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出发点。均衡发展是可持续、动态的发展过程,不是简单的削峰填谷,而是要走保峰填谷、补差促优、整体提升的道路。新《义务教育法》以人为本,要求按照规定制订和调整学校设置规划,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学校,改善学校办学条件.缩小学校间的差距。
1、 科学规划布局,形成更合理的城区和城乡教育网点。我们要依据未来发展需要,配合规划、土地职能部门合理科学地制订出教育网点布局规划方案;根据本地区学生生源及流向的变化情况,制定科学的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布局规划。采取“撤并、扩建、搬迁、引进”等多种方式来指导学校的兴建、改造和发展。
2、 依法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,加快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。强化薄弱区域、强化薄弱学校、强化薄弱环节,缩小城乡之间及校际间的办学差距。继续推进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合格学校建设,以实施农村中小学“四项配套工程”为抓手,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。
3、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均衡配置教师资源。新义务教育法高度关注这一问题。我们要统筹调配城乡教师队伍,推动城乡教师资源的良性互动。要搭建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平台,为教育教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这。要创新干部选配使用机制,推行校级干部直接聘任与公开选聘任相结合制度和交流制度,建立教育后备干部人才库,优化和增强教育干部队伍的结构与活力。
4、 切实保障弱势群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促进教育公平。继续落实好“一费制”“两免一补”等工作,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,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。
三是进一步完善创新保障机制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,确保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。要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。要抓好平安创建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,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。
四是指导学校和谐发展。学校和谐是教育和谐发展的落脚点。学校的和谐发展依赖于学校和谐文化的发展,要把指导学校创建和谐文化、推动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,作为一个主流理念来打造。我区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正在论证之中,各校要以和谐发展为宗旨,遵循方向性、可行性原则,明晰思路,科学规划,自主发展,彰显特色。
为加强新北区的基础教育建设,为把美好的畅想变为现实,我们有责任与义务挑起重担,抓住机遇,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,努力谱写教育事业新篇章,为新城区的建设和新农村建设,为我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。
账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