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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6年度“校园体育之星”的通知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6-10-25

  为全面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精神,深入开展我校阳光体育运动,根据常教体〔2016〕4号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开展“校园体育之星”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 

    一、评选对象  

全校在籍在读学生。  

二、评选阶段  

    1、10月30日前,学校开展“校园体育之星”评选;  

    2、11月10日前,开展“新北区校园体育之星”评选;  

3、11月20日至11月30日组织进行“常州市校园体育之星” 网络投票;      

4、12月初专家评审,12月底表彰奖励30名“常州市校园体育之星”。  

三、评选说明  

1、各班在评选“校园体育之星”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-2名参评校级“校园体育之星”;  

2、参评校级“校园体育之星”的候选人需填写《2016年度“校园体育之星”推荐表》,《推荐表》及相关荣誉证书均需提供纸质稿,纸质稿报送至课程处言红芬,报送截止日期:2016年10月28日,逾期不候。  

   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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