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首页 >>校园资讯>>校务公开>>正文内容

关于上报并审核2014年家迁统配材料的通知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4-04-22

六年级各班:  

根据市、区教育部门统一部署,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,现将毕业生家迁统配材料的上报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:  

  1、上报材料内容  

①《小学毕业生家迁统配汇总表》(分区内和区外两份汇总);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(在无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购房合同,安置房购买合同、协议需公证部门或所在地镇、街道司法办、建设办等其中一个部门盖章确认)原件、复印件;③全额付款的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;④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  

说明:  

1)办理家迁统配涉及的房产必须在20141231日前交付,超过该日期的不予办理。  

2)“区内”指第一监护人购买的房产(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房)在新北区范围之内  

     “区外”指第一监护人购买的房产(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房)在天宁、钟楼、戚区范围  

2、上报方式:①纸质材料报课程与教学处;②《小学毕业生家迁统配汇总表》电子稿(分区内和区外两份)于430日前复制到:\\192.168.2.211\工作安排\2014家迁统配。  

3、审核方式:  

①“区内”家迁统配的对象:由各班收齐材料交课程处审核,然后有学校统一到局教育处当面审核房产证、户口簿原件,审核结束后原件当场带回交还家长,学校留存复印件。  

②“区外”家迁统配的对象:由各班收齐材料交课程处审核,然后有学校统一交区局。由区教育文体局持房产证、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统一办理,结束后通知各校领回房产证、户口簿原件。  

4、相关要求:  

1)新购房产不在原学区的对象均需要办理家迁统配手续,班主任务必进行严格的初审,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。  

2)按区内和区外两类汇总整理上报材料,并按照汇总表上的顺序整理好审核材料,并及时上报材料(430日前完成),以便顺利开展审核工作。  

4)武进、金坛、溧阳和我区不在同一招生区域,如前往以上三个地区就读,按“回原籍就读”办理,可提醒其提前到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咨询联系。  

联系人:朱宪国       

附件:《小学毕业生家迁统配汇总表》

   

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中心小学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422  




附件:
关闭窗口
打印文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