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年级各班:
根据市、区教育部门统一部署,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,现将毕业生家迁统配材料的上报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:
1、上报材料内容:
①《小学毕业生家迁统配汇总表》(分区内和区外两份汇总);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(在无房产证的情况下提供购房合同,安置房购买合同、协议需公证部门或所在地镇、街道司法办、建设办等其中一个部门盖章确认)原件、复印件;③全额付款的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;④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。
说明:
(1)办理家迁统配涉及的房产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交付,超过该日期的不予办理。
(2)“区内”指第一监护人购买的房产(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房)在新北区范围之内
“区外”指第一监护人购买的房产(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房)在天宁、钟楼、戚区范围
2、上报方式:①纸质材料报课程与教学处;②《小学毕业生家迁统配汇总表》电子稿(分区内和区外两份)于4月30日前复制到:\\192.168.2.211\工作安排\2014家迁统配。
3、审核方式:
①“区内”家迁统配的对象:由各班收齐材料交课程处审核,然后有学校统一到局教育处当面审核房产证、户口簿原件,审核结束后原件当场带回交还家长,学校留存复印件。
②“区外”家迁统配的对象:由各班收齐材料交课程处审核,然后有学校统一交区局。由区教育文体局持房产证、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到市教育局统一办理,结束后通知各校领回房产证、户口簿原件。
4、相关要求:
(1)新购房产不在原学区的对象均需要办理家迁统配手续,班主任务必进行严格的初审,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。
(2)按区内和区外两类汇总整理上报材料,并按照汇总表上的顺序整理好审核材料,并及时上报材料(4月30日前完成),以便顺利开展审核工作。
(4)武进、金坛、溧阳和我区不在同一招生区域,如前往以上三个地区就读,按“回原籍就读”办理,可提醒其提前到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咨询联系。
联系人:朱宪国
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中心小学
2014年4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