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根据《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》(常教人〔2012〕48号)文件有关精神和条件,张丽娟老师先后通过了常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理论考试、课堂教学能力、论文答辩等评审环节。根据条件,学校同意推荐张丽娟老师为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(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27日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学校校长室联系。
2013年1月21日
各位老师:
根据《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》(常教人〔2012〕48号)文件有关精神和条件,张丽娟老师先后通过了常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理论考试、课堂教学能力、论文答辩等评审环节。根据条件,学校同意推荐张丽娟老师为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天(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27日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学校校长室联系。
2013年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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