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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在市区开展市民卡申领工作的通告》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1-11-29

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,开展市民卡申领工作,请各位老师安排时间根据通知地点自行办理,节假日不休息,不明事宜可咨询学校恽会计。

 

 

 

关于在市区开展市民卡申领工作的通告

发布日期:2011-07-18 浏览数:167       来源: 字号:〖
 
市民卡(即:常州市社会保障·市民卡)是常州市政府发放给市民,用于  办理个人社会事务、享受社会公

共服务的电子实名IC(集成电路)卡。   
      
     市民卡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    
     
     一是政府公共服务。市民卡具有包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五  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功能。今后将

逐步加载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应用,如居民健  康档案、公积金查询、低保优抚金发放等。    
     
     二是电子钱包功能。市民卡可以在公交使用。今后还将扩展到出租车、  话费、园林旅游、餐饮、图书

馆、停车等众多领域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 三是金融服务应用。市民卡具备普通银行借记卡的功能,可完成存取款、  消费、转账等服务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 市民卡发行后,将逐步取代医保卡,成为市民享受社会公共服务必备的  IC卡。  
     经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市民卡的申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  一、申领范围

年龄16周岁以上并参加常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人员(在校学生和参加武进区社会保险的人员暂不办理,申

领时间另行通知)

二、申领地点(可就近办理)

1、新北区网点(晋陵北路211号、河海大学东门对面,82915172);

2、天宁区网点(延陵西路98号、迎春步行街小营前入口处,82915367);

3、钟楼区网点(劳动西路26号、好又多超市南门入口旁,82915170);

4、戚区网点(延陵东路8-2号、戚区7路公交总站旁,82915217);

三、申领时间

上午8:30—下午17:30(节假日不休)

四、申领须知

1、本人申领的,持本人身份证(原件),到上述网点办理即可;

2、代为家庭成员申领的,持家庭户口簿(原件)和家庭成员身份证(原件),到上述网点办理即可(具

体流程以网点公告为准);

3、申领时须按规定登记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指纹、照片、住址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信息;

4、申请手续30天后,持本人身份证(原件)到原办理网点领取市民卡(必须本人领取,不能代领);

5、市民初次申领市民卡为免费。

  服务电话:12333、85175888(工作日8:30—17:30)

服务网站:http://www.czhrss.gov.cn       http://{域名已经过期}

特此通告。
2011年6月29日
关于在市区开展市民卡申领工作的通告
发布日期:2011-07-18 浏览数:167       来源: 字号:〖
 
市民卡(即:常州市社会保障·市民卡)是常州市政府发放给市民,用于  办理个人社会事务、享受社会公

共服务的电子实名IC(集成电路)卡。   
      
     市民卡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    
     
     一是政府公共服务。市民卡具有包括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五  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功能。今后将

逐步加载政府其他公共服务应用,如居民健  康档案、公积金查询、低保优抚金发放等。    
     
     二是电子钱包功能。市民卡可以在公交使用。今后还将扩展到出租车、  话费、园林旅游、餐饮、图书

馆、停车等众多领域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 三是金融服务应用。市民卡具备普通银行借记卡的功能,可完成存取款、  消费、转账等服务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 市民卡发行后,将逐步取代医保卡,成为市民享受社会公共服务必备的  IC卡。  
     经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市民卡的申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  一、申领范围

年龄16周岁以上并参加常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人员(在校学生和参加武进区社会保险的人员暂不办理,申

领时间另行通知)

二、申领地点(可就近办理)

1、新北区网点(晋陵北路211号、河海大学东门对面,82915172);

2、天宁区网点(延陵西路98号、迎春步行街小营前入口处,82915367);

3、钟楼区网点(劳动西路26号、好又多超市南门入口旁,82915170);

4、戚区网点(延陵东路8-2号、戚区7路公交总站旁,82915217);

三、申领时间

上午8:30—下午17:30(节假日不休)

四、申领须知

1、本人申领的,持本人身份证(原件),到上述网点办理即可;

2、代为家庭成员申领的,持家庭户口簿(原件)和家庭成员身份证(原件),到上述网点办理即可(具

体流程以网点公告为准);

3、申领时须按规定登记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指纹、照片、住址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信息;

4、申请手续30天后,持本人身份证(原件)到原办理网点领取市民卡(必须本人领取,不能代领);

5、市民初次申领市民卡为免费。

  服务电话:12333、85175888(工作日8:30—17:30)

服务网站:http://www.czhrss.gov.cn       http://{域名已经过期}

特此通告。
2011年6月2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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